剑河县四措施全面完成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清查规范专项行动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销售经营主体质量,推进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扎实开展,进一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及时防范和化解监管风险,剑河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清查规范专项行动。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剑河县及时制定检查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该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责任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清查内容。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情况;食品经营许可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状况是否与许可事项相符。
三是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各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和“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了集中清理,进一步摸清了食品经营主体状况,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在全面摸清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情况的基础上,借助现代化技术和信息化网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相应建立了经济户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与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相结合,划分信用等级,确定巡查频次。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将合法从事食品经营等要求宣传贯彻到所有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的销售主体。
至8月7日,剑河县此次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清查规范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食品销售经营主体1005户次。发现无证经营17户,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超期43户,超范围经营20户。下发整改通知书101份,对存在问题经营户限期整改,整改内容涉及无照(证)、超范围经营、经营场所“三防”设施、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