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织金县2017年西湖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织金县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织金县2017年西湖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织金县2017年西湖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织金县2017年西湖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县人民政府组织讨论,征求意见期间,群众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比较关注,利益诉求广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根据《贵州省听证规定》之规定,织金县人民政府就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事项、听证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及程序、非部门陈述人的筛选原则等内容发布公告如下: 1、听证会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2、听证会地点:织金县县工能局(原老公安局刑侦大楼)三楼会议室。3、听证内容:就《织金县2017年西湖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更充分地听取被征收人代表及公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4.听证事项:《织金县2017年西湖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依据。5、听证须知:根据《贵州省听证规定》第30条之规定,可由与本次征收补偿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推选5至10名年满18周岁的享有政治权利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作为听证会代表(非部门陈述人);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6、非部门陈述人的筛选原则:由被征收人代表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邀请等方式产生。 欢迎社会各界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7年8月1日前向织金县房屋征收补偿局提出书面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旁听,新闻记者可以依法采访。 联系人:徐道蕾、肖昌熠 联系电话:0857--2290190 特此公告! 织金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