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家乡颂织金活动之抒写织金征稿启事
织金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为充分展现织金的秀丽山川、民俗、风物、特产,发掘织金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内蕴,打造“洞天福地、灵秀织金”品牌,歌颂织金各族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贡献,进一步激发全县百万人民创业激情,提振精气神,凝聚全面建设小康正能量,推动织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由织金县委、政府主办,县政协承办“爱家乡、颂织金”之抒写织金征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作品内容 文章总体上要反映织金历史、文化、物产、山水、人物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内容要丰富,文字要精炼,要通俗易懂,广大群众喜欢看、读得懂。 二、作品体裁 按照“诉说织金故事,传播织金声音”的要求,以写故事(记叙文)为主,也可有适量的诗词楹联、散文、报告文学等。同时要兼顾文史资料的“三亲”要求,即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所写内容必须与织金有关联,体现民间性、大众性,雅俗共赏,来稿每篇字数限定在3000字以内(如有图片,一并投寄)。 三、征稿时间 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征稿基本结束,2015年8月至9月开展文稿评选活动,2015年10月出作品集(书名待定)。 四、作品奖励 征稿结束后,组织评委对来稿进行评选,设一等奖3名,每篇奖1500元;二等奖6名,每篇奖1000元;三等奖10名,每篇奖500元;未能评上奖项的作品入选作品集的每篇付稿酬100元至300元,对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同时,在征集作品期间,对征集到的作品由编委会陆续选择推荐到《新织金》、《织金文艺》、《织金报》、《毕节政协》、《毕节报》、《贵州政协报》、《文史天地》、《贵州日报》等报刊刊载,对刊出的作品,县政协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即县级报刊刊载的按稿酬的3倍奖励;地级报刊刊载的按稿酬的4倍奖励;省级报刊刊载的按稿酬的5倍奖励;国家级报刊刊载的按稿酬的8倍奖励。 五、其他要求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2、编委会对来稿有修改权(不允许修改的请注明)。 3、请作者在稿件上写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纸质版请寄织金县政协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邮箱130484***42@qq.com。 联系人:杨永志 电话150****3588 李登林 电话135****5***2 织金县政协“爱家乡、颂织金”之抒写织金编委会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