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事业单位驾驶员和考调机关驾驶员的公告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事业单位驾驶员和考调机关驾驶员的公告
一、公开招考单位职数及招考的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考的事业单位及招考人数
1、县委办后勤服务中心3名;
2、政府办后勤服务中心4名;
3、人大办后勤服务中心1名。
(二)招考的对象和条件
1、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仍从事驾驶工作的具有我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身份的在职人员。
2、符合黔府发[2006]1号文件规定应属在我县就业安置的退伍军人,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聘用在县直副科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现仍从事驾驶工作的属本县籍户口的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聘用时间须在2008年6月30日前。
4、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较熟练的驾驶技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须有三年以上驾龄。
6、高中及相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考调的单位职数及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的单位及考调人数
1、县纪委2名;
2、县委组织部1名;
3、县委宣传部1名;
4、县委统战部1名。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1、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仍从事驾驶工作的具有我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身份的在职人员。
2、符合黔府发[2006]1号文件规定应属我县就业安置的退伍军人,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较熟练的驾驶技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须有三年以上驾龄。
5、高中及相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以毕业证书为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织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考单位分别在织金县电视台、织金党建网、平安织金网、财神庙公共信息栏等处公开发布招考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08年11月7日-2008年11月17日。
2、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8―20日。
3、报名地点:织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有工作单位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安置对象的需县民政局出具安置证明书、属聘用在县直机关事业的人员需提供与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的证明(包括有无吸毒史等)、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包括桩考、场考及路考)。参加笔试人数须达到各单位招考岗位数的3∶1方能进行,如达不到则可调整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笔试成绩占40%,内容为驾驶技能常识、职业道德、交通法律法规等知识。技能测试成绩占60%(其中桩考、场考、路考各占三分之一),主要对参考人员综合行为规范和驾驶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测试。场考以公安部第91号令规定扣分标准计分后按分值比例折算,桩考和场考其中一项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路考。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的分值均取到小数点后二位。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11月23日。
2、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4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以得分多少进行公布,并按各单位招考岗位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技能测试。如招考岗位数的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可一同进入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成绩全部以得分多少当场统计公布。
4、笔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各按40%、60%计算后,二项相加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标准按机动车驾驶人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复查后再以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进行尿检。
(二)、根据县确定的各单位招考岗位数限额按照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为依据,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单位招考岗位总数的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按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及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复查及体检不合格者,如本人要求,可按有关规定组织再检一次,如不合格者,即取消招考(调)资格。空出的名额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考办会同招考(调)单位进行。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受开除处分的人员
5、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取消聘用资格外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聘用
经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限内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驾驶员岗位套改工资,列入财政全额拨款开支,并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将其档案材料退回。
七、工作纪律
这次公开招考(调)驾驶员的工作,严格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考(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
咨询电话:7638338
监督电话:7621338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