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违法使用童工零容忍
近日,织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处了一桩企业违法使用童工案件。经查,四川省金石置业有限公司织金分公司把织金县金凯帝景商住大楼铝合金窗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承包给自然人吴某,吴某又分包给自然人王某,王某于2016年7月招用2001年2月7日出生的未满16周岁的安某。 织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一方面联系安某之父要求其尽监护人义务保障安某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另一方面对四川省金石置业有限公司织金分公司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司把工程承包给自然人且疏于管理,导致发生违法使用童工问题,同意接受处罚并承诺以后会对劳动用工加强监管,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问题。 据了解,对于部分自然人包工头、企业违法使用童工,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织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方面将加强对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情况检查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将严格执法,对发现的企业违法使用童工问题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