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超时不退市监调解及时获退
7月6日,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我局成功调解一起外地游客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元。 2015年6月5日,消费者邓先生在织金县城关镇某汽车租赁行租了一辆五菱面包车,租期为4天,到2015年6月9日还车给租赁行时,租赁行称怕有违章所以要求邓先生交付500元的押金,如果10天内没有违章记录,就把钱以转账的方式退还给邓先生。但是直到7月3日该租赁行仍然不归还交付的押金,并且不再接听邓先生的电话,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邓先生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与消费者邓先生取得联系,在核实情况后,随即通知该租赁行负责人进行调解。由于消费者邓先生是外地来织金游玩的游客,现人不在织金,我局只能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该租赁行近日将500元的押金通过银行转账退还给消费者邓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