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场乡制定六项制度确保整脏治乱行动落到实处
为了更进一步巩固整脏治乱成果,今年5月份以来,我乡制定六项整脏治乱工作考核制度,确保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一是目标考核制度。把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由乡整治办公室组织考核,采取实地查看,以群众满意率为标准,年终评比,奖优罚劣。 二是领导责任制度。各村各部门要把“整脏治乱”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有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专题会议制度。由“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周听取一次“整脏治乱”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是举报公示制度。乡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各村也设立举报电话并上墙公布,组建义务监督员队伍,各村寨、各单位均安排一名义务监督员,对“脏乱差”问题进行举报。 五是属地责任制度。对责任划定明确的区域,由责任单位负责;对责任有交叉的区域,由相应的工作小组协调划责任;对责任不明确的,由工作小组负责。 六是整改督查告诫制度。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中,对各单位和各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视不同的情况分别下发整改通知、督查通知、告诫通知“三个通知”,督促整改。对检查中首次发现的问题,采取下达“整改通知”的方式指出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的内容和完成时限;对“整改通知”下达后,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未实施长效管理,问题又回潮的,对责任单位下达“督查通知”,同时对责任单位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督查通知”;“督查通知”下达后仍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对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下达“告诫通知”。同一问题分别被下三次以上“整改通知”后仍未落实长效管理,经常回潮的,一经发现,直接对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下“告诫通知”。“告诫通知”一经下发,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