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陌乡实行四到村工作责任制
绮陌乡―― 实行“四到村”工作责任制 绮陌乡采取“乡领导工作联系到村,干部工资划拨到村,工作单位深入到村,考核奖惩兑现到村”的“四到村”做法,让群众来“管”干部。目前,绮陌乡机关的37名干部已全部下到全乡16个行政村去,与村支两委干部一道开展工作。 绮陌乡主要以生产水稻、玉米、种植蔬菜和发展畜牧养殖业为主。由于该乡地处城郊结合部,距县城仅,乡干部大多居住在县城,在乡镇机关工作的干部下片包村也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助农帮农,促农帮富的作用。绮陌乡党委在经过认真分析后提出:“经济要发展、群众要增收,干部要下沉,机制要创新”,在干部队伍中推行“四到村”工作责任制。下村后驻村工作的干部编制仍保留在原股室不变,原职级待遇不变,以现在驻的村为工作单位,业务工作和驻村工作一起抓,在村支两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乡党委、乡政府还明确规定,乡联系领导每周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驻村工作的乡干部每周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每月工作开展情况由所驻村支两委根据工作绩效考核发放工资。 该乡党委、政府还把干部驻村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每个干部的工作职责中,明确规定:对年度考核目标总分在95分以上的村,年终对全体干部每人奖励现金1000元;90―95分的每人奖励800元,85―90分的每人奖励500元;对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维稳三项工作其中有一项被“一票否决”的,所在村的驻村干部年终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并将该村村支书撤职,村主任按程序依法罢免;对工作效率不高、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不服从管理的驻村干部,乡纪委将按《驻村干部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李春雨) 信息来自《织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