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7月28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春先、张顺、李维国、刘月英、董长岭出席会议。副县长张光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明普、县法院院长孙学军、县检察院检察长何象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县法院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票决;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利津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利津县2022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利津县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了利津县2022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攻坚突破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胡伟在讲话时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做足特色文章、做强县域经济,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争当排头”,狠抓项目招引、实施项目突破,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四新”经济发展,项目质量不断提高,获评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步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省生态文明强县称号。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工作重点,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扩大消费,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胡伟强调,新任命的同志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牢记肩负的重大责任,积极在任期内创造出新的业绩。牢记宗旨、执政为民,创新进取、奋发有为,加强学习、依法履职,摆正位置、接受监督,为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