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占元主持召开绥中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7月6日,县委书记刘占元主持召开绥中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讨论研究《绥中县2023年第四批项目入库方案》等议题,刘占元在会上讲话,县领导沈连春、张伟、赵光、杨国刚、刘春雨、王月娟、王启明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研究了《绥中县2023年第四批项目入库方案》《绥中县脱贫劳动力培训实施方案》和《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实施方案》等议题。
刘占元在讲话中强调,要科学谋划产业项目、动态调整入库项目,强化项目监督考核,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充分依托资源和市场、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和乡村建设项目,壮大富民产业,推动乡村振兴。要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积极主动谋划、申报产业项目,确保扶贫资产、衔接资金“保本保值增值增效”。要建立健全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项目库”进行调整和动态更新,确保入库项目按序时进度高质量推进。 就我县脱贫劳动力培训工作,刘占元要求,要摸清底数,精准覆盖培训对象。紧密围绕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类培训工作需要遴选的培训对象,紧贴提升就业技能需求实施培训。要建立台账,将台账作为后期社会帮扶、劳动就业统计等相关工作开展的依据,确保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要强化保障,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