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教发〔2020〕72号)关于安排平乐县2020年春季学期学前在无证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资金的通知(第二批)
平乐县教育局
关于安排平乐县2020年春季学期学前在无证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资金的通知(第二批)
各直属校(园):
根据《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教育保障专责小组、桂林市义务教育保障战役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广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在无证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幼儿给予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现将我县2020年春季学期学前在无证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资金6750元安排至各校(园),请遵照执行,并确保专款专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校(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提出的申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学期都要进行核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核、核查、公示、上报审批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台账,落实相关免除手续。
二、各中心校(园)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已免除的相关费用,也不得因免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不能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确认签名表后面要附银行打款回单复印件。
***:平乐县2020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资金分配(第二批)(无证幼儿园)
平乐县教育局
2020年7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