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安委办〔2022〕18号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精神和***、***决策部署,4月2日,***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部署发动各地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为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现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摘要(见***)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传媒的作用,制作宣传板报,积极营造“安全生十五条措施”宣传的浓厚氛围,并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开展工作情况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88117,邮箱:gp3388117@163.com。
***:1.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