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长石镇东方电站和东田(车田)电站资产评估有关事项
广大村民朋友们: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转送
一、电站基本情况
(一)大方县长石镇东方电站,位于长石镇东方村,总装机容量80kw(2×40kw),属于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521MA6FTQK75R,工商注册号:522***********1,经营者:唐关凤。
(二)大方县长石镇东田(车田)电站,位于长石镇清香村,装机容量为70kw(1×70kw),属于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521MA6DY1C8X1,工商注册号:522***********7,经营者:李文松。
二、资产评估情况
按照大方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大方县水务局分别与长石镇东方电站和长石镇东田(车田)电站共同委托贵州众志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电站资产进行了评估,现贵州众志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电站的评估报告已出具。具体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一)长石镇东方电站资产评估值为38.8818万元,大方县水务局于2020年9月16日与长石镇东方电站签订了小水电退出协议;
(二)长石镇东田(车田)电站资产评估值为44.8067万元,大方县水务局于2020年8月26日与长石镇东田(车田)电站签订了小水电退出协议。
三、告知相关事项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关要求,计划在2023年12月底前支付以上电站退出补偿款项,现向社会公示,若与以上电站存在利益关系者,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自行与电站进行对接妥善处理,逾期责任自负。
大方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