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节能审查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于经理您好,您公司《20000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批复已经出了,我们按照地址给您邮寄过去吧?”山东科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于经理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的时候愣了一下,他表示:“没想到昨天刚提交的整改完的材料,今天批复就出来了,效率是真的高。”
2022年以来,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做好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全年共办理节能审查项目15个,23个项目通过承诺方式实现快速准入。
一是明确审查范围。对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5000吨标准煤(不含5000吨)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项目,只需要填写《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即可实现准入。二是优化审管流程。与发改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申请节能审查的项目,提前与发改局进行对接沟通,按照高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情况,对项目提交的节能审查材料进行预审,符合要求的,依法组织专家评审会、出具评审意见,进行节能报告批复。三是提供批前指导服务。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在项目立项时,提前梳理节能审查材料批前清单,一并告知企业需要准备的事项和材料,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个性化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最大限度节约办理时间。
下一步,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依规高效办理各类节能审查手续,做好能耗要素保障,为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审批力量。
责任编辑:王敏敏 审核人:张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