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1月17日,长安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文涛讲话,副主任邱宏、葛莹出席,区委常委、副区长崔建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听取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和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报告,依法作出关于批准调整202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审议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维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工作的专项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双减”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区政府《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个别代表辞职事项。
会议指出:区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为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长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刑事检察工作方向,坚持依法用权,自觉做到忠诚履职、敢于担当。要聚焦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注重强基固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会议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区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强化报备主动性,科学界定规范性文件范围,做到应备必报。加强对应报备和所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落实“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可行。
会议要求: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狠抓收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用好用足各项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全力支持推动重点区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应对风险准备工作,坚决守牢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金融等重大风险底线,确保全区财政安全、经济稳定、社会安宁。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突出政治引领,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要把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与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相结合,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监督等工作全过程,为长安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教育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理解“双减”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政府履职、学校教学、校外培训等重点,细化监督内容,拓展调研渠道,提高调研效率,注重***问效,务求监督实效,凝心聚力推动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是长安区需要持之以恒抓实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办要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记国之大者,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要求上来,加快实施秦岭北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常态化做好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巩固“五乱”整治成果,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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