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权小故事丨超市结账用四舍五入法正确吗
近日,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杜女士称,她在某超市购买蔬菜,价格为72.36元,付款时收银员却收取了72.4元。虽然收银员解释说这是系统生成的四舍五入记账方式,但杜女士觉得不合理,虽然只差4分钱,可这4分钱也属于损害消费者利益。
当下,“四舍五入”已成为零售市场结算时的潜规则。但这种“四舍五入”的做法却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通过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调解,鉴于杜女士没有任何额外的诉求,超市负责人以诚恳的态度,主动向杜女士道歉,并承诺积极整改该问题。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对该超市下达了责令整改的处罚决定,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并按要求提供书面整改报告。
在此,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友情提醒,消费者买单时应仔细核对金额,避免陷入商家的“小陷阱”中,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广大经营者坚持诚信为本,做到“信用让消费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