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严防死守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5月7日,全县学校安全暨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会议在钟山县第一中学召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钟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1年3月6日至20日,全区共发生6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死亡7人。特别是“五一”期间,全区发生5起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死亡8人,令人痛惜,同时也再次敲响了警钟。一个个血的教训,足以说明当前防溺水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时刻绷紧防溺水安全之弦。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学校安全暨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严防死守,全力抓细抓实防溺水工作措施。要注重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短信、校讯通、《告家长书》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要强化水域排查整治。在危险区域安装、完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安全防护栏,放置“绳杆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学生在上学放学及假期间的危险玩水行为及时予以制止。要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根据《2020年全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五个全覆盖”的要求,即要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安全标识全覆盖、日常巡查全覆盖、动态监管全覆盖。县教科局要督促指导学校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学校排查学生上下学路过的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督促相关业主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县委宣传部要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播放(刊登)中小学生防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引导社会大众关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制止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县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县公安局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县民政局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取土、取石行为,督促责任企业(或部门)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县住建局要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县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加强渡口安全巡查,对需要坐船的学生进行安全引导和保护,确保学生的渡运安全。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库管理,各类水库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并要求水库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劝告青少年学生不要擅自下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要指导各地加强对辖区景区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县卫生健康局要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露天矿山凹坑积水和尾矿库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整改安全隐患,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涉水危险水域。县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强降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预防知识的科普宣教。团县委要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县妇联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红十字会要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学生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督促相关业主单位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沿河、沿湖、沿水库等地中小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重点水域纳入网格化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山塘、河流、积水坑等易溺水区域进行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部署春季学期防溺水工作。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通过校园广播、班会、图片展示、专题报告、板报墙报等多种渠道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台风、暴雨情况下的避险知识。开展家校联动,落实防溺水“6个1”行动。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坚决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经营秩序、重点整治校园内部安全秩序。要强化督查,确保学校安全和防溺水工作实效。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校长等参加会议。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