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区召开建设创业经济示范区协调会
10月25日,区委书记马晓春主持召开建设创业经济示范区协调会,研讨《凌河区建设创业经济示范区实施意见(2023年—2025年)(讨论稿)》。区委副书记、区长尹璐出席会议。
会上,区委办汇报了《凌河区建设创业经济示范区实施意见(2023年—2025年)(讨论稿)》(下称《意见》)内容,参会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意见》展开研讨。
马晓春指出,各部门就《意见》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在下步修改完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凌河经济在“数量”和“质量”上的示范作用。《意见》中所确定的产业品牌、实施平台等在原有任务的基础上规模要再上台阶,规划设计要提升标准,各项指标要具体化,确保指标看得见、摸得着、可实现。规划内容要体现高质量,所涉及的行业、企业要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较高的科技含量,使“示范区”名副其实。
马晓春强调,《意见》中要阐明建设创业经济示范区的具体办法。《意见》不能仅停留在“打造”的规划层次,更要有实现规划目标的方法、举措,从而体现出《意见》对创业经济示范区建设的指引作用。要围绕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新的服务体系做文章。坚决杜绝将原有的政策直接套用,要设计好增加就业、创业,提高创新等方面的配套服务,最终形成更加完善、更加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的文件,为创业经济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区领导刘海成、王年冬、马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