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1号)
现已进入野生蘑菇采摘季节,为杜绝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为了生命安全,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确保不发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现通告如下:
一、农贸市场主办方要加强市场管理,严禁销售新采摘的野生蘑菇,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加强管理。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使用新采摘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二、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处置。消费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同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餐饮单位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