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56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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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3日发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和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56号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农业机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处罚 | 万平春 | 2021年3月23日10时16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大道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万平春驾驶号牌为:桂14-03480多功能拖拉机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1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您对本次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3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
2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57号 | 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上路行驶案 | 邓政才 | 2021年3月23日11时01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大道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邓政才驾驶号牌为:(无牌无证)多功能拖拉机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警告教育和责令参加驾驶证培训考试,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3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
3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58号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农业机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处罚 | 黄日新 | 2021年3月24日9时36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全风村路段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黄日新驾驶号牌为:桂14-24208多功能拖拉机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1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您对本次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4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
4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59号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农业机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处罚 | 吴立飞 | 2021年3月24日10时30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渠马制梁场路段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吴立飞驾驶号牌为:桂14-24568多功能拖拉机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1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您对本次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4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
5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60号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农业机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处罚 | 杨子艺 | 2021年3月24日10时40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渠马制梁场路段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杨子艺驾驶号牌为:桂07-28280多功能拖拉机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1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您对本次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4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
6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61号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农业机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处罚 | 陆日爱 | 2021年3月25日15时57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渠马制梁场路段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陆日爱驾驶号牌为:桂14-16108多功能拖拉机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1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您对本次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5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
7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62号 | 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上路行驶案 | 甘海广 | 2021年3月25日16时05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渠马制梁场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甘海广驾驶号牌为:桂14-39620多功能拖拉机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警告教育和责令参加驾驶证培训考试,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5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
8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63号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农业机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处罚 | 覃建红 | 2021年3月25日16时20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渠马制梁场路段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覃建红驾驶号牌为:桂14-17311多功能拖拉机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1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您对本次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5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
9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号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农业机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处罚 | 谢乃仁 | 2021年3月26日10时12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渠马制梁场路段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谢乃仁驾驶号牌为:桂14-17066多功能拖拉机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1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您对本次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6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
10 | 崇农(农机)罚告字(2021)第65号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农业机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处罚 | 凌振东 | 2021年3月26日11时08分,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崇左市濑湍渠马制梁场路段执法检查,经检查当事人凌振东驾驶号牌为:桂14-24588多功能拖拉机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 |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1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您对本次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缴纳罚 |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26日 |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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