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支部、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党支部、环卫服务中心党支部、园林服务中心党支部: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意见整改的主要做法
(一)组织领导方面。局党委在巡察情况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和二级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涉及反馈意见整改责任的各股室、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逐条细化分解整改责任到人。1月25日,局党委班子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根据反馈意见剖析检查自身工作,对照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提出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做好整改工作统筹办理。
(二)责任落实方面。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三张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间。根据整改工作“三张清单”,涉及整改责任的部门共计16个,涉及人员26人,细化制定整改措施24条。
(三)监督检查方面。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就牵头整改的问题和分管部门负责整改的内容加强了督办检查。重点针对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要求应退尽退、应补尽补,务必规范完善经费使用手续;深入追查案件办理中程序违规行为,核实问题存在根源,规范相关法律文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不主动、不细致、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人员,分管领导均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端正态度,全力投入整改工作。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责任落实方面
1. 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认识不到位。一是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2020年1月,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南部县“随意变更规划问题禁而不止”问题后,县委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县自规局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房管局为责任单位,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房管局,2020年2月底前对博泰国际项目规划实施、房屋销售情况进行清理,建立问题台账;2020年4月10日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截至2021年11月本轮巡察“回头看”结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没有对博泰国际违规修建行为、违规销售行为依法处理。二是共性问题认领不全面。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南部县反馈意见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该认领14个问题,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南部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问题台账中,只认领了12个问题,关于“房地产开发不规范”、“资金资产管理效率低”2个问题未认领,未制定整改措施,未纳入问题台账且无佐证资料。三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0个问题,其中5个问题整改不彻底,2个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博泰国际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处理过程,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1.依据西充县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南部县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房产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予以驳回的行政判决,我局于2022年3月9日依法向金城房产公司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通知,催告金城房产公司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3月23日18时之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综执建罚决字〔2020〕1号)确定的义务:“一、责令四川省南部县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处人民币1363889.03元(大写:壹佰叁拾陆万叁仟捌佰捌拾玖圆零角叁分)罚款[即:1.2号楼建筑面积22759.44平方米*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单价856.09元/平方米*7%=1363889.03元]”。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以我局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为基础,结合南部县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资料的要求(法院判决生效证明为必要件)进行查漏补缺,已于4月11日向西充县人民法院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出具一审、二审行政判决的生效证明文件,并于4月14日和17日收到上述证明文件。3.当前案件办理进度:关于“博泰国际”项目超规划修建的问题,2022年4月18日,我局已向南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博泰国际项目超规划修建案件强制执行申请及案件相关证据材料,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博泰国际”项目违规销售的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提请解释“违法所得”具体含义的请示>的复函》(建法函〔2008〕326号)中:“《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中的‘违法所得’,宜理解为房地产开发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全部收入扣除其开发建设经营成本的所得”的答复,我局先后邀请川鑫顺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和四川博大评估公司对博泰国际项目的工程造价及经营成本进行测算评估,因该项目资料缺失账目不清,导致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成本核算事项无法得以准确认定。经向省住建厅法规处咨询,认为经营成本无法准确测算情况下,可参考税务清缴或项目破产清算的财务数据确认该项目的经营成本和盈利情况落实行政处罚。按照省住建厅的指导意见,我局先后到县国税局和县法院调查该项目的税务清缴或破产清算情况。目前,金城房产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待该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清算阶段,我局将依据相关财务数据再落实相应行政处罚。二是全面梳理认领整改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南部县反馈意见中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共性问题。关于“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的问题中,我局承担任务包括:“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取得规划建设许可证或超规划修建的项目,由城管局牵头负责”、“经审批已取得相关许可证的项目,由城管局牵头严格落实‘六验线’制度”。针对以上两项任务,2018年,城管执法大队开始实行网格化执法责任制,城区在建工地由辖区网格执法队员负责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2019年实行“局队合一”后,执法责任由各大队分片包干,在建项目监管责任由片区大队全权负责;2022年,由于县城区大型基础建设项目逐年增加,原有的监管模式不再适用于现状,结合“局队合一”后执法队伍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现实问题,局党委决定成立规划建设执法股,专门负责城区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取得规划建设许可证或超规划修建的项目,严格监管“六验线”等制度标准落实情况,并重新梳理归档自2018年以来的在建项目台账,切实保证了县城区在建项目“一问题一专班、一问题一方案”。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效率低”的问题中,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为配合做好土地出让后的拆迁工作。针对此项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局扎实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利用严控新建、动员自拆、协助拆除、依法强拆等手段共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539处,面积共计5万多㎡,城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显著。三是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的7个问题在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过程中逐一重新核实,纳入整改方案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定人定责重新整改,并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场验收整改成效。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推进,将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第二、三项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推进不力。2020年11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环境卫生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但相关问题的牵头领导在集中整改结束后,长期抓、坚持抓做得不到位。此次巡察“回头看”,发现部分区域仍然存在市容环境卫生差、秩序乱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责任。2022年2月21日,根据班子人员变动实际情况,局党委研究决定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出台《中共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南综执委发〔2022〕4号),重新确定了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方面工作的分管职责。二是细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内容。2022年4月20日,局党委研究决定出台《中共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实施方案》(南综执委发〔2022〕13号),细化了基层党建、廉政建设、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管、乡村振兴、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多个方面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对此项工作做到了考核标准明确化。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 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未常态长效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制定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中,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组织国有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好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等问题,但派驻纪检监察组均未按该方案要求履行职能职责。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组已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并于2022年4月组织国有企业负责人以廉政风险防范为主题谈心谈话一次。召集局机关及二级部门会计、出纳召开财务风险隐患排查专题会议一次,部署了“三公经费”核查等工作。二是由局人事股牵头完成局机关及二级单位风险内控工作,在原有文件基础上完善了机关内控制度。
(二)整改实效拓展方面
1. 创卫成果巩固长期坚持做的不好。一是环境卫生差的问题依然存在。炮台路、一小附近等墙面上随处可见张贴的“牛皮癣”;满福苑小区大量建筑、生活垃圾和两溪河床内淤积泥沙长期未清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的环卫服务中心、中仁公司缺少监管机制,约束力不强。二是市容秩序乱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治。乐群路、小南街等临街门面骑门占道经营;炮台路、西街路口等地游商小贩,以车代市现象突出;新华路、瑞安路等路段车辆随意停放在路边,阻碍交通,妨碍行人;红岩子大道金岸美地、淡淡月光等KTV场所,夜间噪音扰民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三是市政设施管理不到位。桂博园游乐园的公厕内垃圾清理不及时,保洁不到位;满福坝湿地公园内1、2号公厕多数时间未开放。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根治卫生顽疾。炮台路、一小附近的“牛皮癣”小广告已经由中仁公司负责集中清除完毕,满福苑小区堆积的建筑、生活垃圾环卫服务中心已督促满投公司的物业负责清理,两溪河床内淤积的泥沙已完成清淤并加强日常保洁。2021年11月,我局代政府起草了《南部县生活垃圾处理暂行办法》,从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转运、集中处置、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多个方面理顺了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明确了清扫收集企业工作责任,强化了监管约束力度,该草案目前县政府正在审议中。二是强力整治市容秩序。自2022年2月起,执法一、二大队会同街道办对辖区内骑门占道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清理规范乐群路、小南街、正街、西街等街道占道物品40余件,建立违规商户台账清单,对屡教不改的商户依法依规,从重处罚;2022年3月,我局代县城管委起草《“以车代市”整治方案》,目前该方案正在由县城管委整合多个职能部门方案,后期将形成总体方案。我局由执法监督股牵头摸排商户信息,约谈部分商家代表,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标准,每周开展二次乱象整治活动,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会议,对果蔬车集中聚集点位安排专人定人定点定责,采取轮班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分别就新华路、瑞安路等路段车辆随意停放和红岩子大道金岸美地、淡淡月光等KTV场所夜间噪音扰民问题向县交警大队和县文广旅局交流意见,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三是集中解决公园厕所管理问题。园林服务中心集中清理了桂博园内所有公厕垃圾,并督促游乐园业主整治公厕卫生,安排专人随时监管;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满福坝湿地公园公厕,保证开放时间,保障水电正常供给。
2.“国有企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力。园林中心领导和职工兼任四川省南部县绿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整改方案”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退出股份,现完成了清产核资,拟给县政府报告,将公司上缴国资中心管理,时至2021年11月巡察“回头看”结束,兼任股东的领导和职工均未退出股份。
整改情况:2022年1月14日,根据成都正益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省南部绿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清查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南部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向县园林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四川省南部绿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南国资〔2022〕19号),同意将该公司股权无偿转让至南部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原股东周成、王永红、敬瑞泉、刘伟、赵森林等5人的股权转让手续。4月19日,该公司原股东完成移交网签,城发公司董事长网签后,已在县市场监管局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整改成果运用方面
1.举一反三不力。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党费收缴基数不够的问题,局党委未在全局各支部开展自查清理,未举一反三抓整改。如园林服务中心支部2021年仍未将绩效工资纳入党费收缴基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支部、县环卫服务中心支部、智慧城市指挥中心支部,2021年1月至今党费按季度收缴,不符合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2022年4月,局党委召开“三公经费”专题会议,会上就党费收缴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议定:园林服务中心作为事业单位,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的规定,园林服务中心党支部应将2021年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党费收缴基数,局机关党支部、环卫中心党支部、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党支部应按月收缴党费。目前各支部已自查完毕,园林中心支部已补缴2021年所欠党费,2022年起按规定按月收缴党费,局机关、环卫中心、智慧指挥中心支部自2022年起,已按月收缴党费。
2. 制度执行不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干部定期轮岗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但部分制度执行不好。如该局制定了《请销假制度》,并将该制度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但在制度执行上不严格。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王灿英2021年11月8日未签到也未履行请假手续;园林服务中心干部陈素华2021年10月9日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南部县城市路灯服务中心干部杨岚2021年8月16日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
整改情况:王灿英、陈素华、杨岚已分别由所属单位人事干部进行约谈,着重强调了考勤纪律,三人已作出书面检讨。人事股在纪检组谈心谈话会上重点强调了各单位考勤纪律,要求各单位人事干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驻局纪检组表示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请销假情况。
(四)“再了解”“再发现”方面
1.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对施工场地缺乏有效监管,弃土车辆未密闭运输。南部县中医院、龙悦湾附近(中国五冶集团承建南部县火车站片区综合管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滨江路至南盘路方向(原加油站福音堂隔壁)靠近嘉陵江河道挖土现场,运输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管。二是市场存在油污直排现象。状元桥市场排污口有油污直排入小洄溪;西街市场个别商户将洗肉、洗菜等生活用水直排入小洄溪,河流护栏周围环境差。三是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处置不彻底。如南部县滨江路至南盘路方向(原加油站福音堂隔壁)处仍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堆放,同时该处上方部分居民将生活用水通过沟渠管道直排入嘉陵江,该处下方沟渠50米处有大量白色垃圾未清理,容易污染嘉陵江水源。
整改情况:一是现场核实处理施工工地环保隐患。2月24日、3月25日,执法五大队分别对南部县火车站片区综合管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安环部负责人陈健、南部县中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工程土石方施工负责人陈聪进行了约谈,要求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1.严格配备落实工地环保设施设备;2.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尘抑尘措施;3.在渣土运输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密闭运输要求,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保洁,防止扬尘污染。经执法人员现场查勘,反馈问题中滨江路至南盘路方向(原加油站福音堂隔壁)靠近嘉陵江河道挖土现场为燕子窝污水处理厂,目前该工地早已竣工。二是配合完成油污直排整改。2021年7月我局配合滨江办瑞安路社区、东风路社区对辖区状元桥市场、西街市场油污及生活用水直排现象进行摸排,经现场摸排共计14户商家存在该行为,立即现场组织商户召开现场协调会,制定了污水管道整改方案,由商户把污水排放口改为排水管直接接至箱涵里,解决了生活用水及油污水直排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是联合查处央督反馈问题遗留情况。2021年8月25日,我局联同滨江街道办事处核查到南部县滨江路至南盘路方向(原加油站福音堂隔壁)处是晓霞村8社社员杨继兴所有,25日当天向杨继兴送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8月27日下午18时前清理完该处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并商定由滨江街道办责成晓霞村对清理后未硬化的土地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并制作警示牌,同时加强后期监管。8月27日复查发现当事人杨继兴未及完成清理,我局执法人员对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并依据《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个人处以200元罚款。8月30日现场再次复查,该处露天空地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清理后的空地已用防尘网覆盖并设立警示牌。
2. 风险防控不到位,执法宣传力度不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规加层的违法行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导致违规加盖楼层现象屡禁不止且存在安全隐患。如南部县穗丰街62号(五里小区市场内)顶楼违规加盖楼层,且使用“少先吊”,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核查处理穗丰街62号加层情况。经查,穗丰街62号的房屋业主为平大莉,自述其穗丰街62号的房屋为2008年自建房,该栋房屋1-5层早已进行房屋产权登记,近年并未对房屋进行建设。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未发现“少先吊”,经现场踏勘,穗丰街62号的房屋为共5层,第5层为顶层,其建筑面积约为61平方米。执法人员前往县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对其房屋产权信息进行查证,发现其穗丰街62号的房屋于2010年11月15日按照1层、2层、3-5层分别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1层、2层建筑面积均为102.35平方米,3-5层建筑面积为291.62平方米。二是加强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局执法监督股已于2022年4月14日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南综执发〔2022〕12号),并按照方案中的计划陆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混乱。一是财务核算不及时。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含二级单位)未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不及时。二是工会经费未按照规定单独核算。2021年2月,县环卫中心将16000元工会会费支出在单位经费支出科目列支,未在工会账户单独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成会计核算。局机关及二级部门已经完成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会计核算工作。并于2022年4月召开“三公经费”专题会议,会上组织各二级部门会计人员重新学习相关会计核算制度。二是核实环卫中心工会经费核算问题。经查,县总工会于2022年4月21日更换了县环卫中心的工会法人证书,中心工会主席刘光伟因身份证遗失,已到晓霞派出所补办了身份证,五一后才能领取,领取后立即办理工会法人章并到银行办理工会账户,整改后工会账户单独核算。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第二项2022年5月底前整改完成。
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党委会会议记录秘密簿使用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2021年党委会议记录本均使用合页式记录本,部分党委会会议记录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不全,且存在时间先后逻辑性错误。如2021年2月4日“专题研究贯彻落实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精神党委扩大会”、2020年2月8日“环保工作部署会”等没有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2021年2月1日后的一次党委会议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时间逻辑错误,且中间预留两页空白页,有临时补记录的嫌疑。
整改情况:人事股分管领导组织局机关会议记录人员重新学习了会议记录相关规定,强调了工作纪律与注意事项。人事股已重新制作党委会议记录本,严格按照会议记录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时间逻辑错误已改正,缺失的要素全部补齐。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