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有关单位:
《纳雍县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已经纳雍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纳雍县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粮食安全战略,履行好地方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构建全县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增强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县粮食稳定供给和安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毕府办发〔2014〕2号)精神,结合纳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
(一)增强粮食安全意识。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县粮食供给产销不平衡,保障粮食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迫在眉睫。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当作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
(二)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在维护区域内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责任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管好粮食储备,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生产保底线、储备保应急、流通保平衡的粮食安全责任体系。县人民政府承担保障县内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保障辖区内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目标
基本建成设施先进、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县级现代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县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粮食生产实现稳定增长,播种面积稳定在181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1.5万吨以上。粮油储备更加充分,到2025年,实现县级储备菜籽油1170吨、粮食11700吨。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1.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生产。采取强力、坚决的措施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大在良种培育、科学种植、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农艺融合等方面的重大实用技术成果推广力度,提高粮食单产和综合生产能力。
2.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在继续执行现行种粮农民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和制定种粮补贴向种粮大户、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组织倾斜的办法,提高种粮比较效益和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
3.推动农业经营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探索创新和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的农业经营方式,积极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支持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植业,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和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通过提高土地出产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4.抓好农业投入资金监管审计。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农业科技投入和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农业资金不发生截留和挪作他用的现象,确保农业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种粮农民(合作组织)积极性和合法利益。
(二)强化粮食流通体系建设
1.抓好粮食收购。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和委托收购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和国家规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订单收购,农业发展银行对收购资金要积极给予支持。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鼓励和引导具有资质的粮食企业参与粮食收购,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健全地方粮油储备体系。一是加强粮食仓储能力建设。加强现有粮库站点仓容维修维护,加快推进“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建设,到2023年底,建成政策性粮食储备库一个(建设粮食储备仓容4万吨、储备油罐罐容0.1万吨),县粮食物流中心一个(年粮食物流吞吐量30万吨以上、建设粮食周转仓容1.5万吨),县应急粮油保障中心一个(建设日产50吨以上应急粮食加工厂、0.5万吨低温库),确保我县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到2025年,形成安全规范、协同运转、高效有序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仓储设施现代化、粮食物流产业化、储备管理信息化、制度保障法制化,购、销、调、加、存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二是在2025年前,全面完成县级储备粮达11700吨和储备油达1170吨的规模计划任务。三是确保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落实到位。按照本县城镇常住人口数不低于7天消费量的标准要求,认真落实应急成品大米537吨、中小包装菜籽油33吨的规模任务,并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财力的增加而逐步增加,2025年,应急成品大米储备规模达到700吨。
3.加强储备粮轮换管理。根据当前形势变化的需要,积极探索在储备粮轮换中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粮食保管主体与粮权经营主体相分离的储备粮轮换新机制,轮换盈利进入同级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轮换亏损由同级财政粮食风险基金补贴。粮食承储企业负责做好粮食日常保管工作,确保储粮数量真实、质量达标,政府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4.完善粮食供应和应急机制。适时对本县区域粮食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要按照每个乡镇(街道)有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要求,积极支持乡镇(街道)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建设,确保应急的需要。
5.大力发展特色粮油产业。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重点培育、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我县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优势,重点推进特色小麦、荞麦、油菜籽、小杂粮等特色粮油产业化种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订单收购的方式,建立优质特色粮油生产、收购基地,推动粮油种植结构调整;要探索建立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与国有、民营粮油加工企业捆绑经营、股份合作新机制,实现产业链、服务链、利益链的无缝对接;要完善政府服务功能,积极引导粮油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加强对品牌的宣传、培育和保护,着力推动特色粮油产品的发展,确保实现我县有1个以上知名度的特色粮油产品品牌。
(三)规范粮油市场秩序
1.加强粮食市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加强对粮食市场准入、批发、零售等市场流通秩序的规范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粮食经营者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制度。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加强日常监管,构建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确保粮食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粮食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统计、分析、监测和预测,为全县粮食安全做好服务。同时,要在全县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启动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充分利用县级价格调节基金作用,采取价差补贴、平价直销、定点供应等调控措施,确保全县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3.加强粮油库存监管。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开展好每年春秋两季粮油库存大普查,每季要对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油库存进行抽查,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备案。财政、发改、农发行要认真做好每年的春季粮油库存检查工作,通过加强粮油库存的普查、抽查、检查等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县的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同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按照“属地检查”的原则,做好中央、省、市储备粮库存、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入库的检查工作。
4.加强粮油产销衔接。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支持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非公粮食经营企业与粮食主产省(区)的粮食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积极发展产销区之间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通过支持引导县内粮食企业开展在产粮区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对产粮省(区)的粮食收储企业或加工企业进行收购、兼并、股份合作或委托代购代运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巩固和保障我县的市场粮源。
5.建立完善财政支持保障机制。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毕府办发〔2014〕2号)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确定本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及使用范围,并随着各年财力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四)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1.加强监管力度。县发展改革局要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加强对每年秋季粮食收购质量监督联合检查,县发改、农业、卫生、环保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区域性粮油污染等情况,采取强制性送检、干预性收购、分类储存、定向处置等措施,严禁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我县口粮市场。支持粮食企业通过改进粮食收购、储运方式,推广先进科学储粮技术,减少储存环节用药,提高粮食储存质量。
2.加快普及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技术。在“十四五”期间,要按照每年普及农户科学储粮不少于1000户的标准和中央、地方、农户3︰3︰4比例落实匹配资金,确保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技术的有序实施。要加大宣传和改善农户储粮条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促进农民增收。
3.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支持整合传统粮油收购、加工资源和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建成方便快捷、连锁配送、双向流通、规模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功能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经营店,促进餐桌粮油质量安全。要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毕府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将放心粮油工程纳入政府的民生工程和推进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总体规划中。对获得“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放心粮油”经营网点称号的企业和店点,县政府利用本级粮食风险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或当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分别给予一定的扶持,积极帮助粮食部门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在安排农村救灾救助粮食供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性用粮采购时,要优先考虑国有“放心粮油”购销企业,支持和鼓励国有“放心粮油”企业提供放心食品,确保餐桌粮油质量安全。
4.营造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业生产用粮结构,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引导和支持粮油加工企业推进粮油适度加工,推广先进节粮技术设备,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全民粮食安全意识,要广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创建爱粮节粮示范单位、示范家庭活动,增强全民爱惜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粮食意识。引导科学饮食,健康消费,促进膳食结构科学合理,提高居民生活营养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各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粮食生产、收购、销售、储存和产业发展各环节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积极支持粮食生产、流通能力建设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及产业发展,保证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粮食调控能力、储备能力、产业发展、质量体系、物流体系和队伍素质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推广优质粮油品种,搞好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县财政局要继续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在粮食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纳雍支行要积极为“三农”服务,大力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三)创新协作机制。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等单位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在工作上积极支持、协同配合,共同维护全县粮食安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纳雍支行要加大粮食安全保障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粮食流通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扶持粮食安全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建立考核机制。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会同县级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牵头制定粮食安全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各乡镇、相关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重大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丨纳雍县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