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
我市完成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
在日前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11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排名中,我市位列第一。到2016年底,我市按照既定目标完成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为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有林场改革是***、***站在战略的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市有市狮脑山森林管理处、平定林场和盂县诸龙山林场三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13.63万亩,其中市狮脑山森林管理处1.19万亩、平定林场4.13万亩、盂县诸龙山林场8.3万亩。
为了促进我市国有林场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有效提高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我市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计划到2020年,我市国有林场事业编制减少30%左右,通过逐年编外人员自然消化和生产机制创新,实现职工全员在编在岗、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2016年底,国有林场纳入自然资源保护类公益事业单位,人员精简定编和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完成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效。
从2016年4月成立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以来,我市审议通过并以文件下发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与各县区签订了《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目标责任。按照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采取督查的形式推进改革步伐的加快。领导小组从各县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制定情况、国有林场人员编制的落实情况、林场职工财政安置保障情况以及“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情况等方面对三个国有林场进行了多次督查,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我市各县区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中做到了“四位一体”——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核定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基础设施资金安排到位。各级林业、编办、财政、人社部门积极行动、克服困难,全力保障国有林场改革中的定编定岗、财政保障和政策扶持。市县林业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四部门联合发文,分别对狮脑山森林管理处、平定林场和盂县诸龙山林场的定编定岗、财政预算、社会保障等问题统一明确,在改革政策支持上形成合力,加快了改革推进速度,为我市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组在深入全省11市督查后结合各市在组织部署、配套政策、改革进展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我市获得了此次督查评比的第一名。此次督查中,前三名依次为阳泉市、大同市、晋中市。(宋学军 任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