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
8月10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滕飞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省领导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全省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审议了《振兴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事项,部署了下步工作。
会议强调,要压实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共同发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各镇街担负起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也管防疫”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要严格督导检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业场所”的原则,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防疫措施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督促整改,确保及时消除风险漏洞。要强化防范意识,加强宣传引导,多督促多提醒,克服松懈思想、厌战情绪,珍惜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持解封不解防,继续毫不动摇、全面持续抓好各项防控措施,严防反弹,坚决筑牢疫情输入屏障。
会议指出,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提升工作实效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疫情防控、创城等重点工作中暴露出的基层治理短板弱项,认真查找问题根源,以超常规举措,切实有效办法,推动各项任务早落实早见效。要把基层治理工作与干部下沉社区工作结合起来,机关事业干部下沉社区要帮助社区完成部分重点工作,通过一起工作相互影响带动,提升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高质高效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快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得到基层和群众的广泛支持,把社区工作带上一个新高度。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落实解决。要按照《振兴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职能,全力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能源消费“双控”等重点工作,把好项目准入关,坚决不上“两高”项目,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政府班子成员,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