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电子企业学习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我区电子企业学习《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将从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抓起,对规范投放我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实现有毒有害物质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替代或减量化将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让我区电子信息企业更透彻地理解《管理办法》的内容和三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行业标准,1月30日,我局组织区内电子信息企业参加了由省信息产业厅指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经济贸易局、市环境保护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主办在佛山市禅城区召开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解读会。
通过参加此次会议,使我区电子企业能更严格地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完善绿色供应链的管理,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从而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