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塔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审批意见的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16-2115397
传真:0416-2915118
通讯地址:古塔区和平路二段52号
邮编:121001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除尘改造项目 | 古塔区敬业西里60号 | 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市环境监测站 | 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代替原有的炉内喷钙法脱硫,脱硫效率由原有的80%增加到90%,通过对烟尘的去除效率增加50%。 本次改造只针对5×75t/h+1×130t/h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器不进行重新设置,仍然采用现有静电除尘器,对现有静电除尘器做高频的改造。新增设的烟气脱硫系统采用三炉一塔,即3台75t/h的锅炉公用一塔,2台75及1台130t/h锅炉公用一塔,不设置增压风机,6台炉设置一套公用系统。脱硫后的烟气不再排入原排气筒,而是在脱硫塔上加长烟道至60m,直接将脱硫后的烟气排入大气。 | 1、锅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60m排气筒外排。 2、规范设置排放口,并设立标牌。 3、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石膏冲洗废水,该废水量为50m3/d,2.08m3/h,主要呈碱性;依托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学水处理车间的污水中和池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抑尘。 4、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各类泵加装减振垫等措施,以降低泵类运行的噪声强度。 5、石灰石-石膏法脱系统产生的石膏作为副产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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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硝改造项目 | 古塔区敬业西里60号 | 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市环境监测站 | 5台75t和1台130t燃煤锅炉进行SNCR(非催化还原脱硝法)工艺脱硝、导电滤槽尘改造。 | 1、采用SNCR(非催化还原脱硝法)脱硝工艺,在现有静电除尘器基础上进行改造,在原有电场中增加导电滤槽,提高收尘率。 2、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气体吸入口和放空口均加消声器,管道之间采用软性连接,设置减振垫,减少流动噪声及运行的噪声强度。 3、炉灰渣同石膏全部委托给锦州久固粉煤灰制品厂进行处理 4、落实总厂三级应急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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