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168号提案的答复
朱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旅游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旅游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在提案中您高度概括了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取得的成绩,客观准确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建议市、县两级政府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全方位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建议提的很好、很切合实际,对今后我市旅游业加快发展、提档升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作为旅游管理部门,我们将认真学习您的提案内容,深刻领会提案精髓,并将提案精髓融入到今后的旅游业发展中去;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通过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完善旅游综合管理体制,破除制约旅游业提速发展的阻力,促进全市旅游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提高认识,争取市领导再重视。******指出:“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李克强***将旅游业摆在“五大幸福产业”之首。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旅游业对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作用越来越明显,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旅游业“一业兴”带动“百业旺”。菏泽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旅游业发展,仅2016年就先后5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全市旅游系统抢抓机遇、负重奋进,加快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A级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产品、旅游行业协会从无到有且逐步增加,A级景区实现全覆盖,旅游消费总额增幅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但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我市旅游业又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差,历史欠账较多,更加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为此,市旅游局将不遗余力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一如既往重视、关心、支持旅游业发展。
二、积极争取,强化政策资金支持。近年来,市里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的意见》(菏政发〔2013〕31号)、《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菏政发〔2015〕10号)、《关于印发贯彻鲁政办发〔2016〕40号文件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字〔2017〕2号)等政策文件,编制完成了《菏泽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3-2030)》、《山东省菏泽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对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促进作用。但与省内先进地市相比,我市缺少含金量高的旅游产业扶持政策,没有设立旅游发展引导资金,对旅游投资商吸引力不强,导致外来投资动力不足,旅游投资拉动效果不明显。市旅游局将加强调查研究,建议政府创建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出台旅游用地、人才培养、大项目建设等含金量高的支持措施,吸引外来投资,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
三、重点突破,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国家旅游局、省旅发委安排部署“全域旅游”工作以来,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全面部署工作任务。一年来,全市借助山东省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水浒故里”、“黄河入海”品牌影响力,以郓城县、单县为引擎,依托水浒旅游特色小镇、浮龙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取得显著成效,郓城县、单县成功入选首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郓城、单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全力支持发展全域旅游。2016年6月5日郓城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发展全域旅游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打造“水浒故里”旅游目的地品牌发展全域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郓发〔2016〕18号),2017年2月10日召开了全域旅游发展大会,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郓政发〔2017〕1号),郓城县旅游局改为郓城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列为政府组成部门;2017年3月30日,单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创建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动员大会,印发了《关于创建“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单发〔2017〕3号)。下一步,市旅游局将继续支持郓城县、单县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加快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带动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四、深化改革,完善综合协调职能。2014年我市成立了旅游产业协调推进委员会,对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各地市旅游部门综合协调职能,全省17地市已有15个地市旅游局改为旅游发展委员会,列入政府组成部门,目前仅德州、菏泽未设立。为深化旅游业综合改革,市旅游局将积极建议尽快组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列入政府序列,推进建立“1+3+N”旅游综合管理体制。同时推进重点县区加快旅游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各级旅游部门的产业规划、综合监管、政策协调、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等综合协调职能。
2017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菏泽市旅游局
联系电话:531066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