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司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菏泽市司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职能,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特制定菏泽市司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0年2月至11月
(二)抽查对象:截止2020年11月31日前,在菏泽市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处和执业公证员、司法鉴定所和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抽查内容
按照《菏泽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清单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详见***)。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进行行业分类,编制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通过菏泽市司法行政网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共、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菏泽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菏泽市司法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菏泽市司法局
2020年2月11日
***1:
菏泽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备注 |
1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 律师、律师事务所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 | 1.《律师法》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9月6日司法部令第133号)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第六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掌握本行政区域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的情况,制定加强律师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二)指导、监督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律师事务所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2010年4月7日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管理办法》(2009年9月21日,司法部令第119号)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于每年完成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后,应当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证书相应栏目内填写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备案)机关、考核(备案)日期;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5.《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10年4月8日,司法部令第122号)第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实地检查,书面报告 | 定期检查每年1次,所有律师事务所参加 | |
2 | 公证机构执业情况 | 全市公证机构 | 执业情况、公证质量监控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年度考核,由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组织实施。第四条:年度考核的内容为上一年度(以下称考核年度)公证机构在下列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公证机构的执业情况、公证质量监控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 | 实地检查 | 所有公证机构参加,每年1次 | |
3 | 公证机构办证质量 | 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 | 公证员办证质量、公证机构办证质量和质量管理 |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执业活动、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2.《山东省公证质量检查规则》第一章第三条:省公证协会及其授权的各市公证(员)协会应当依据本规则,采用全面检查或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办证质量进行定期检查评定和不定期检查评定。第十一条:对公证员的办证质量的检查评定,采取随机抽查卷宗的形式检查……。 | 实地检查或网上抽查 | 所有公证机构参加,定期和不定期,至少每年2次。 | |
4 | 监督、检查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 | 全年工作执业情况抽查 |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四十六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就下列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二)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情况;(三)业务开展和鉴定质量情况;(四)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五)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情况;(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等措施。 | 现场检查、听取汇报 | 每年不少1次,比例不低于50%。 | |
5 | 基层法律服务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 | 《山东省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 第四条 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审核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等次。 | 听取汇报现场抽查 | 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比例不少于20% |
***2:
菏泽市司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事项 | 随机抽查 对象范围 | 抽查 比例 | 随机选派 执法人员范围 | 抽查 时间 |
1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律所100%;律师100% |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5月份 |
2 | 公证机构执业情况;公证机构办证质量 |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公证处100%;公证员100% |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2月份、7-8月份 |
3 | 监督、检查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鉴定所50%;鉴定人50% |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4月份 |
4 | 基层法律服务 |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服务所200% |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8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