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职能部门工作衔接与配合的意见
为积极推动社区矫正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加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东明县人民法院、东明县人民检察院、东明县公安局、东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职能部门工作衔接与配合的意见》。
《意见》对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在执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各自职责进行明确,进一步强化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的有序衔接与有机配合,优化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效能。
《意见》强调,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联席会议制度,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召集和主持,检察机关协助,每年举办一次,在岁末年初进行。会议要在重点回顾总结社区矫正工作年度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制度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认识,持续强化有关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与相互支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