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创新细化五项措施强化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市地震局紧扣“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七项任务”,聚焦防震减灾主责主业,坚持高站位谋划部署,在确保“规定动作”不打折扣的基础上,积极谋划“自选动作”,以5项创新措施强化“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细化“首问负责”。明确首问责任人承担办事人问询或提请事项的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责任,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做到答复准确清楚、办事符合规定;对情况不清或政策法规掌握不准的问题,不得背离政策法规随意答复或给予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答复;对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和不属于本机关业务范围内的事项,要悉心说明情况,并帮助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承办部门。特别强调职工在接到电话询问时,要耐心听取陈述,及时解疑答惑,做到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
二是实施行政效能告诫制度。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工作效率低下,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的,未落实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离岗告示制度,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行政效能告诫。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在单位内通报批评;一年内告诫两次的,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被告诫两次以上的,当年考核定为称职以下等次。
三是突出行业特色。强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安排在“5.12”、“7.28”、“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增强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科学素养。运用多种手段提升地震灾情速报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引导,满足党委政府应急决策指挥和社会公众地震信息需求。
四是明确责任时限。对“两型”机关创建工作的7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建立工作台账,将任务分解到岗位、把责任细化到人头,切实形成每项工作有人抓、人人肩上有责任的齐抓落实氛围。
五是加强过程监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对干部职工守岗上班、窗口服务、业务办理等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强化内部监督。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创建方案及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实现创建工作全过程监管,确保各环节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