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的圣经民法典将给我们带来什么
我国第一部民法典———民法草案,23日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作为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这部民法典草案将给普通百姓和企业的日常生产生活带
来什么影响?
“社会生活的圣经”
有人讲,市场经济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调整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民法。因为民法规范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解决合同纠纷和
侵权民事纠纷的法律准绳。对一个公民来说,其衣食住行、工作娱乐、婚姻家庭等一切日常活动都离不开民法;对一个企业来说,所从事的买卖、租赁、运输、仓储、融资、结算、产
品开发等一切经营活动也都离不开民法。由此可见,民法是调整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基本法律,是治国安邦的基本规范。在西方,民法被形象地称为“社会生活的圣经”。
我国各级法院去年受理的刑事案件50万件左右,行政诉讼不到10万件,而民事案件大约500万件左右,占各类案件的80%以上。这一组数据表明,民法是保护公民和法人
的合法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编撰、制定民法典,将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地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加快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公民权利宣言书”
近10年来,特别是1995年以来,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就开始为民法典的起草编纂做准备。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今年1月份有关部门就起草物权法征求意见稿
向各界征求意见。10月份,在现有民事法律和物权法草案的基础上形成了民法草案。民法草案共分九编,累计共有1200多条,是新中国法制史上条目最多、内容最多的一部法律
草案。
草案除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直接采用现行法律条文外,其他部分都是在现有法律基础上重新起草的,仔细读来,新意十足: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行政责任的,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禁止以窥视、窃听、刺探、披露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
“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
“法律保护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侵害他人的人格权或者毁损他人具有
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这是公民、法人权利保护的一部权利宣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学专家王利明这样评价民法草案,“它列举了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所有民事权利,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引
人注意的是,它把人格权法单独列为一编,以确保公民权利得到最充分的实现,这在世界民法典的立法史上还没有先例。”
草案对物权作出系统规定,明确规定私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学专家王家福对此也给予高度评价:“物权本身也是基
本的人权,草案的规定将进一步调动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有利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这部草案时,一些委员提出,民法典的制定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建议在适当时机将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
群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