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物权法讲座
青岛日报讯 昨日上午,应市法学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来青作了《物权法》专题讲座。全市1500多名法学会会员及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取了讲座,并就《物权法》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会前,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法学会副会长邹川宁等会见了王利明。
作为《物权法》的重要起草成员之一的王利明,在讲座中阐释了物权法的宗旨、内容,特别是物权的平等保护原则,重点围绕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保护以及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公民房屋所有权保护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期房的预告登记、农村集体成员权、业主自治、小区公用设施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等《物权法》的新规定和当前热点、难点问题作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物权法》提出了意见建议,使与会者深受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