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助增收
镇原县屯字镇闫孟村千亩矮化密植有机苹果示范园,是镇原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庆阳北国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集中流转土地,采取高新技术经营管理打造而成的,也是镇原县大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成功范例之一。
闫孟村党支部书记孟卓告诉记者:“果园的建设,对我们村的发展来说是极大的突破,闲置土地得到了流转、劳动力得到了转移,农民也变成了果农,收入比原来也翻倍了。仅土地流转一项带动全村增收近30万元左右。”
“自从村里建起了果园,我们村民也得到了不少好处呢!”镇原县屯字镇闫孟村村民孟自善笑着说:“建园当初,好多人都观望着,我想家里的土地反正也是闲置着,就将12亩地流转了,流转后便也成了园子里的工人。”
孟自善说,每逢农闲时,他就在果园里打工,月收入有1200元,在果园打零工一年收入将近1.5万元。这还不算,一亩地一年流转租金为500元,12亩地去年一次性仅收租金6000元,这样算来,比种庄稼要划算的多。
“屯字镇闫孟村千亩矮化密植连片果园,是我公司在庆阳市建立的五个连片果园之一,果园吸收闫孟村及附近村民40多人入园务工,年平均收入达2万元。今年是第一年挂果,从套袋情况来看,76万只果子,预计能收35万斤苹果,收入是相当不错的。”庆阳北国春有机苹果屯子园区负责人谢斌说。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质上就是要解决新时期“谁来经营农业?如何经营农业?”这两大难题。
近年来,镇原县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通过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广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联户经营等新型模式,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机制,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分析评价指标体系,促进规模经营健康发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代收、良种供应、农机作业等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通过积极探索,该县成功打造了“中盛模式”样板,因势利导,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基地”等产业发展模式,形成了新型农业经营共同体,延长产业链,竭尽全力打造循环农业、绿色农业,强势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目前,该县种植设施瓜菜27.8万亩,新栽苹果1.9万亩,新建规模养殖场49个,发展专业养殖村30个,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1个,新建家庭农场10个,辐射农户8.6万户,带动农民增收1.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