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天水市区超容违法建筑将入黑名单
28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为加强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建设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市场信用体系,按照《天水市市区超容积率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市规划局特制订《市区超容积率违法建筑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通过《细则》,我市市区超容积率违法建筑企业不良行为都将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形轻重实施惩戒措施。
超容积率违法建筑黑名单管理,是指将已经确定为违法建筑所涉及的责任主体有关信息,列入行业管理诚信档案“黑名单”并及时对外公开发布的惩戒制度。
企业和从业人员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列入黑名单: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决书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记录的;收到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文书或检查处罚通报的;有经查证核实的市长留言板举报或群众投诉的。也就是说,凡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已经行政机关处罚,或者法院仲裁、判决的违法建筑责任主体,将列入黑名单管理。
《细则》指出,被列入“黑名单”责任主体实施限制期限为3年。在限制期内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延长限制时限,直至整改到位。在限制期内又被行政处罚的,每增加1次处罚,其限制期将延长1年,超过5次将永久不得移出黑名单。(天水日报记者何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