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区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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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1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审议,镇(街道)审核,天宁区卫健局审批:金路平、余亚萍、王听祥、余祥大、吴志萍、周盘根、朱慧敏、王建波、冯逸云、薛仲兴、穆慧琳、张晓明、周琴芳、朱耀忠、倪淑英、黄家才、丁海莉、徐永庭、江仁良、潘建芬、李江媚、尤文明、钱国妹、白龙英、李晓萍、黄福兴共26人符合申请领取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2年5月30日止。
如有不同意见,向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责任人:张梦莉,电话:69661717)。
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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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0:11: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