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予以销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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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0日发表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确定2020年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随安〔2020〕4号)要求,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现场核查验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对以下重大隐患予以销号。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
2020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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