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8年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汈汊湖污染问题整改任务的报告
根据省长江办下发的《关于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1小时版)问题整改的通知》及工作任务的要求,对照整改交账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整改销号工作,现将“孝感市汈汊湖污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汈汊湖存在退垸还湖不力,围垸养殖污染严重问题。
二、整改目标
按照省委农工部文件,汈汊湖退垸还湖总面积58650亩,力争超额完成2019年度退垸还湖10000亩的工作任务,为2020年、2021年退垸还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整改措施
1、完成2019年度退垸还湖工作任务。按照省要求制定《汉川市汈汊湖退垸(田、渔)还湖2019年度实施方案》,将汈汊湖“三退”工作与汈汊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整合;加快推进汈汊湖湿地公园项目二期征收工作,确保2019年汈汊湖退垸还湖10000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开展汈汊湖污染集中整治。一是开展汈汊湖流域拆围“回头看”整治行动。二是开展汈汊湖区水产养殖投入品和尾水排放治理行动。三是全面取缔关停汈汊湖禁养区内存在的1家畜禽养殖场。四是加强汈汊湖水质断面监测,做好上游生活污水截污,着力治理水环境,严防水污染。五是加强汈汊湖流域境内污染源管控治理,明确河湖长制各级责任,落实汈汊湖全域保洁,确保水质往Ⅲ类以上好转。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退垸(田、渔)还湖整改情况。汈汊湖计划退垸还湖总面积58650亩,汉川市共征收面积***789亩,已形成63090亩湖泊水面。因汈汊湖清淤和综合治理工程需要,湖区内部分道路暂时保留,作为施工道路。按照《湖北 省退垸(田、渔)还湖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汈汊湖内圩堤已开挖至生态水位23.2米以下。汉川市于2020年12月2日组织了初步验收,现场测量了24个点位,其中最低点高程为22.07米,最高点位23.32米,平均高程22.75米,符合《指南》要求。对还湖区域内的浮萍杂草、垃圾、迷魂阵、地笼、电杆(线)、违章构筑物等进行清理拆除。沿湖堤种植水草66万平方米,投放鱼苗100万尾,净化水质,开展生态修复。今年汛期,汈汊湖分洪运用,分洪总量***00万方,汈汊湖退渔还湖工作发挥了巨大的防洪效益。
2、开展汈汊湖污染集中整治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拆围“回头看”,组织渔政执法专班,深入汈汊湖四周干渠开展拉网式拆围排查,打击非法捕捞和养殖行为,组织清理拦网、迷魂阵。二是落实“三区”划定,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在汈汊湖区禁止从事人工投饵、投肥、投药的水产养殖行为。三是加强汈汊湖养殖区投入品和尾水排放监管。重点检查是否有违禁水产养殖药品销售,定期对内湖、主渠、支渠提取水样送检。四是关闭汈汊湖禁养区内1家生猪养殖场。五是生态环境部门在汈汊湖设置水质监测点,水质监测常态化。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3日,共7天)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2-2700220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