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巡回审理刑事自诉案件
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月15日,区法院组织刑事审判人员深入到边远的仙居乡就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永亮、法工委主任何纲要和秦芳、段正先等9名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参加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当前,在农村因邻里矛盾、水事纠纷、山林权属纠纷有所增多,行凶打架致人伤残的事件时有发生,危及了农村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人大代表十分关注。区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选择了自诉人蔡忠云诉被告人周友华故意伤害一案深入仙居乡进行就地开庭。
为扩大这次巡回审理的社会效果,区法院邀请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部分执法执纪监督员参加旁听,当地党委、政府也组织了28个村、居委会的党支部书记、治调主任和300余名群众到庭旁听。通过公开庭审,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刑事自诉被告人周友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赔偿自诉人医药费等经济损失1***25.78元。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对区法院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区人大代表段正先认为,法院把庭开到偏远农村,开到老百姓家门口,即审理了案件,又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盐井村村民万成华说:通过参加旁听,让我们老百姓受到了教育,我们一定要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团结互助,互谅互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