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结算中心三项措施认真开展行政效能建设
为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近日,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通过“三项措施”认真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
一是完善“窗口”服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各参保单位申报工资的核定年度时间调整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了方便参保单位一次性办结,中心提前在业务窗口发放《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并在宣传栏上粘贴通知,以此方便参保单位在核定上半年费用时将《核定表》带回,按时按规定办理200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手续。另外,针对部分参保群众经常忽视缴纳医保费时间的问题,中心采取在入口处宣传栏上粘贴“友情提示”、工作人员口头告知等方式,让参保群众了解按时交纳医疗保险费的重要性。二是设立便民设施。大厅内设置了电子公告显示屏、触摸屏、饮水机、座椅沙发等便民设施,在政务公开栏上宣传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并主动为群众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宣传资料。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大厅内工作人员统一实行亮牌上岗,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同时,一律实行首问负责制、同岗替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工作职责。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尽量压缩办理时限,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