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荆门市东宝区区域专家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的通知
为完善规范荆门市东宝区区域专家库,满足招投标活动评标(评审)工作需要,根据《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现面向荆门市中心城区、各行业征集评标(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本次征集的评标(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同等专业水平须有高级职称评定部门出具的书面认定意见;
2.熟悉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
5.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6.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凡有《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3.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综合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与审查
1.申报人须在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者东宝区公众信息网上相关***(***1、***2),如实填写信息。
2.申报人将填写好的***连同本人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高级职称评定部门出具的同等专业水平认定意见、注册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送交到东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东宝工业园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政务中心3楼303室,联系电话:0724-2380008);
3.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评标(评审)专家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专家是否符合入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评标(评审)专家,一次性告知初审不通过的原因;符合要求的评标(评审)专家当场初审通过后,进行复验,复验主要是根据专家提供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工作业绩等资料,对专家是否具备所申报专业的评标评审能力进行审核。
三、征集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
四、其他
(一)区综合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的准入与退出、权利与义务、抽取使用、考评、培训、劳务费标准与发放等,按照国家和省、市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家征集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人根据此次征集的资格条件,结合本人高级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学历及工作岗位等据实进行申报,最多不得超过2个类别。
(四)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永久取消申请评标专家资格。
***:1. 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doc
2.荆门市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doc
荆门市东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