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马明亮见义勇为行为拟确认的公告
2019年4月,宜昌市伍家岗区委政法委收到万寿桥街办关于申报马明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报告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申报表,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分局万寿桥派出所、万寿桥街道航运社区居委会予以证明(盖章)。经书面征求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拟对马明亮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实施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并按照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将马明亮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七日。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授予马明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公示期内,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实名以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伍家岗区委政法委反映。
公示期间:6月12日6月19日
联系电话:071****5981
地址: 宜昌市八一路2号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政法委员会
附:马明亮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
马明亮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马明亮,男,身份证号500****99309******,重庆市巫溪县人,现居住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从事滴滴快车业务。
2019年3月27日上午9点30分,马明亮***从夷陵大道右转沿江海路由夷陵大道往东山大道方向上行跑车,当行驶到中心医院侧门时,突然见到一辆失控面包车正在沿江海路斜坡向下滑行,数名妇女儿童正在惊叫躲闪,江海路坡陡人多,一旦冲向下方主干道,后果将不堪设想。危急关头,马明亮果断猛打方向,用自己的车头将面包车撞停,避免了失控车辆继续下滑造成更大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