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一事联办服务指南
一、申请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以及属国家、省级、荆州市级审批权限的事项。
二、联办事项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2、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4、对建设市容环卫设施方案的确认;
5、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
三、申请材料
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
(一)共性材料
1.规划许可阶段申请表;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仅需出示)。
4.企业法人工商执照(仅需出示)。
(二)专项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1)规划设计方案图册;
(2)面积统计表。
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1)由承担防空地下室设计的人防专项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包括:防空地下室总平面图、建筑专业平时和战时平面图、人防建筑设计说明;该项只针对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
(2)符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规定,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论证材料(出具单位盖章)。(该项只针对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项目)
(3)易地建设费票据。
3.对建设市容环卫设施方案的确认
(1)建设市容环卫设施计划书;
(2)建设市容环卫设施方案。
由职能部门通过电子证照库等系统自行调用的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规划方案批复;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缴费)领证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各部门相关标准收费
七、结果送达
办理完成后系统将向申请人提供实时短信提醒
八、咨询电话
0716-6223716
九、监督投诉渠道
0716-12345
十、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时制(6月1日-10月31号)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日制(11月1日-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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