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部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前招生
3月11日下午,茅箭区召开2022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会,辖区5所民办学校负责招生工作分管领导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对2022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民办学校要实行平台统一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前进行招生,不得组织入学考试,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不准违规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等。
会议强调,各民办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提出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严格贯彻落实;要树立规矩意识,依法依规办学,自觉规范招生宣传等办学行为,做到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要实施问责机制,对民办学校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营造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