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镇中心小学组织学习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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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0日发表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学校教师文明素养,12月21日下午,黄龙镇中心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活动中,校长高均友带引领全体教师一起学习《条例》,对《条例》中的基本规范和法律责任章节以案说理形式解读《条例》内容,阐释了学习《条例》的必要性、紧迫性,同时要求全体教师将《条例》中的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自身文明精神素养,发挥好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告别生活陋习,从点滴践行,传递正能量,自觉引领学生文明行素养的提升,在践行精神文明活动中走在前列、做出表率。
此外,学校还通过LED屏、红领巾广播站、板报等媒介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工作,使《条例》内容覆盖校园每个角落,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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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0:14: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