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今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出炉优良天达901以上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十堰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35μg/m3,优良天比例达90.1%以上,重污染天气在3天以内;各县(市、区)达到2022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如何达到这一目标?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精准治污,持续减少工业污染大气污染排放;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环境管理等五大主要任务。具体包括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推动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转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强化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加强裸露山体治理、提升环境监控信息化水平等27项细化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
我市将空气质量改善程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和各部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季度、年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三方考核体系,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继续实行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排名和中心城区重点工地扬尘月考核排名,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实施预警,综合运用约谈、驻点督办和环评限批等措施,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将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记者 朱江 特约记者 叶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