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工商局选配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加大基层监督力度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商所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长阳工商局以长工商发[2016]13号文件,任命何宏军等4名同志为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这是长阳县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商系统纪检监督职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常态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是严格筛选纪检监察员,选出刚正不阿的好干部。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本次任命的4名干部均由工商所推荐,县局党组考核审查后决定。其中何宏军同志为龙舟坪工商所专职纪检监察员,其余三名同志均为其工商所副所长兼职纪检监察员。
二是加强专业方向培训,提高纪检监察综合素质。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县局将纪检干部专业培训列入日常培训的菜单中,不断充实纪检干部的内存,增强其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水平。让每位纪检干部都能明确认识自己在全局纪检工作中的位置,明白挑在自己肩上的担子。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重点干什么,怎么干好自己的工作,力在打造出一支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的纪检队伍。
三是完善纪检监察员管理,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各所纪检监察员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时,受县局领导和指导,按县局统一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直接对县局负责并报告工作,杜绝无组织、无纪律,搞自由主义。县局也将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员的考核力度,以考促改。通过组织考察、群众评议等方式提高考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纪检工作中的务虚不务实,形式主义,以及碌碌无为,得过且过。每位纪检监察员都应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交往中守住底线,行得正、立得稳、过得硬,把自己培养成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优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