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2019年扶持政策解读之四农村基础设施扶持政策
兴山县2019年扶持政策解读之三:农村基础设施扶持政策
农村饮水安全政策
投入1300万元对全县饮水安全进行巩固提升。
(1)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300万元;
(2)水源枯竭地新建水源资金1000万元。
农村公路建设政策
投入45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每个乡镇大中修资金50万元,用于村级公路日常小修保养、水毁应急;农村公路硬化80公里,每公里补助30万元;安保工程500公里;危桥改造3座100延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实施水月寺镇云溪谷、昭君镇昭君台、南阳镇苍坪河新屋场公路扩建工程。
农村房屋巩固提升政策
投入资金1200万元用于农村房屋巩固提升工程。
(1)改造新增危房500户。D级危房拆除新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米、结构不超过2层,每户奖补3万元;C级危房修缮加固改造的,建档立卡重点贫困户每户奖补14000元,巩固提升户每户奖补10000元,非贫困户每户奖补6000元。
(2)拆除土坯房建设砖木或砖混房200户,每户奖补10000元,与D级危房改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3)大力实施白蚁联防联治工程。防治5000户,投入300万元。
厕所革命政策
投入2187万元推进厕所革命,计划完成农户厕所改造1.19万个,每个扶持1500元;新建农村公厕24座,完成乡镇公厕14座。
旅游扶持政策
投入1000万元用于扶持民宿产业发展。
(1)农家乐扶持政策:对在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创办农家乐,带动3人就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非贫困户经营农家乐,吸纳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半年以上,按照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2)民宿扶持政策:当年新发展的民宿经营户,单户3间以上15间以下,且经营满半年以上,有独立卫生间的每个房间奖补2000元,没独立卫生间的每个房间奖励1500元;按每户1000元奖补给乡镇,用于本乡镇民宿产业的管理、培训和发展,此政策不与农家乐扶持政策重复享受;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半年以上稳定就业,按照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此政策不与农家乐扶持政策重复享受;对省级以上旅游部门初次评定为金宿级、银宿级的民宿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县级组织评定三星级民宿、四星级民宿和五星级民宿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和5万元。对民宿发展区域内的新(改)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标识系统、智慧旅游系统等非政府性投建的基础设施,符合规划要求的,县级实行以奖代补,实际总投资达1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投资金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旅游厕所达到2A级标准的,根据当年旅游厕所项目补助额度采取一事一议进行补助,单个厕所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全年累计组织游客100人以上且连续住宿3晚及以上的旅游民宿住宿组织者,按10元/人的标准对组织者予以奖励。对成立的民宿产业协会或旅游公司,当年新增床位总量达到100张以上,经营达半年以上,且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的,对村级民宿管理机构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投入500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按照1万元/亩的标准包干到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旧房拆除、周边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后续管理。对拆旧复垦200亩至300亩的乡镇额外奖励40万元,300亩至400亩的乡镇奖励65万元,400亩以上的乡镇奖励100万元。
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扶持政策
投入1000万元扶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用于全县12个五保户集中供养安置小区日常运维资金,集中安置小区设施配套和后续脱贫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兴山县攻坚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