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沈阳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有序推进
为运用责任保险制度分散食品安全风险,最大程度保障食品安全事件中受害方利益,进一步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沈阳市食药监局在《辽宁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大胆探索,主动工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积极稳妥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首负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纳入考核。2016年初,辽宁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列入对各市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沈阳市食药监局按照《***食安办 食药总局 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食药监局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推动辖区内至少新增1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以新增10家食品生产经营投保单位为今年的工作目标。
二是政保对接。鉴于沈阳市没有市级保监局的实际情况,沈阳市食药监局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注重服务、共赢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与沈阳市保险协会沟通联络,主动邀请沈阳市保险协会和人保财险沈阳分公司、沈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沈阳平安保险公司等3家实力强、信誉好、网点全、偿付能力充足的保险机构召开座谈会,准确掌握我市辖区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企业现状,并就如何做好沈阳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行研讨。
三是学习先进。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情况、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模式、承保机构选择、保险责任范围界定等4个方面为重点内容,向兄弟城市取经,认真学习和借鉴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本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四是推动参保。在前期深入沟通和考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沈阳榆园食品有限公司和沈阳慧成调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与人保财险沈阳分公司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沈阳重工食品有限公司、辽宁康福食品有限公司、沈阳中街大果有限公司、沈阳新辉食品有限公司、沈阳绿生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伊利沈阳乳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已与人保财险沈阳分公司达成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意向性协议。
《辽宁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即将正式印发实施,沈阳市食药监局将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开展和做好我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