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和社会单位的一封信关于法律责任追究要看仔细创城进行时
苏家屯区广大市民和各单位:
你们好!我区已进入加速推进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关键时期。打通“生命通道”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行动直接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居民小区、社会单位消防车通道畅通和高层建筑疏散通道畅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防工作事关安全和发展,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近期,我区相关执法部门将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和影响消防登高车作业的行为进行査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将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执法部门将会对违法行为实施信用信息联合惩戒;因其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单位立即行动起来,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广泛发动身边亲属及同事,为我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而共同努力。
苏家屯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