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歇马庙坪垃圾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索引号: | 011158671/2018-21986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保康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11-15 | ||
标题: | 保康县歇马庙坪垃圾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2009.1.1)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保康县歇马庙坪垃圾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保康县歇马庙坪垃圾处理场项目
②建设地点:保康县歇马镇庙坪村
③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6.19万m2,约为92.85亩,总投资5617.39万元,建设1座服务年限13年、填埋能力125t/d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2)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
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见本公告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保康县净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冯启国
电话:137****0035
电子邮箱:(用于收集公众意见表)212297978.@.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3号水岸国际K6-1晶座26层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7-5980784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2)对评价区最关心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成投产会产生哪一类的环境问题;
4)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方面;
5)对该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6)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7)对该项目是否支持;
8)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其它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保康县净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建设项目环境更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